在定义相同或类似的商品和服务后,有必要重新定义相同商标和类似商标的概念,以确定商标是否相同或相似。
1、相同的商标
相同的商标指的是构成商标的完全相同的元素,在整体品牌中没有差异或细微的差别。同样的商标包括相同的文本商标,相同的图形商标和相同的组合商标。
2、近似商标
近似商标是指在“声音”、“形式”、“义”(意)在同一或类似的“形式”、“义”(意思)上的两个商标,或者在类似的整体结构之后,它的品牌组合的元素,足以使消费者造成误导、混淆。
这两种商标是是否构成近似,应当服从大众的理解。所谓相关公众指的是与某一特定类型的商品或服务密切相关的其他经营者,即商标或商品或服务的市场营销。商标注册的应用是否会引起相关公众或在先申请的商标混淆,是判断这两个商标是否构成近似的唯一标准。在商标法修改后,法院和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判断两个商标是否应当被授予类似的标志,是否有关的公共引起混淆,导致侵权的发生。在这里,“混淆”,应解释为使消费者或其他经营者作为附属的两个商标商品或服务由同一经营者提供,或认为其来源和拥有事先注册的商标经营者有特定的联系。为了防止这种混淆,有必要对商标进行准确的判断和判定。
综合以上两种构成商标查询的重要查询对象,希望商标注册申请人慎重设计选择自己的商标。商标是一个企业的灵魂,一个企业产品或服务的有效法律保障。北京世纪鼎力知识产权代理公司拥有强大的商标顾问团队,查询商标注册中的有效避免近似。从而提高商标注册成功率。
信息来源:http://www.ipr555.com/a/zccx/2017/0919/87.html